新世界出版社新近出版了由当前最具实力的四位小说家余华、莫言、王朔、苏童联手推出的“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四位作家以一流小说家的洞察力和领悟力,选出了他们苦读和苦练数十年对自己创作影响最大的小说。读者可从中看到作家与作家间的心有灵犀或神合貌离,选家与选家之间的大相径庭或不谋而合,由此对这4位作家的个人文学特色有了更进一步了解。 几位作家在各自书前“序”里,对自己所选的每一篇作品都进行了非常深刻而又感性的分析,本报从中摘录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我经常将川端康成和卡夫卡的名字放在一起,并不是他们应该在一起,而是出于我个人的习惯。我难以忘记1980年冬天最初读到《伊豆的歌女》时的情景,当时我20岁,我是在浙江宁波靠近甬江的一间昏暗的公寓里与川端康成相遇。五年之后,也是在冬天,也是在水边,在浙江海盐一间临河的屋子里,我读到了卡夫卡。谢天谢地,我没有同时读到他们。当时我年轻无知,如果文学风格上的对抗过于激烈,会使我的阅读不知所措和难以承受。在我看来,川端康成是文学里无限柔软的象征,卡夫卡是文学里极端锋利的象征;川端康成叙述中的凝视缩短了心灵抵达事物的距离,卡夫卡叙述中的切割扩大了这样的距离;川端康成是肉体的迷宫,卡夫卡是内心的地狱。我们的文学接受了这样两份绝然不同的遗嘱,同时也暗示了文学的广阔有时候也存在于某些隐藏的一致性之中。川端康成曾经这样描述一位母亲凝视死去女儿时的感受:“女儿的脸生平第一次化妆,真像是一位出嫁的新娘。”类似起死回生的例子在卡夫卡的作品中同样可以找到。《乡村医生》中的医生检查到患者身上溃烂的伤口时,他看到了一朵玫瑰红色的花朵。
这是我最初体验到的阅读,生在死之后出现,花朵生长在溃烂的伤口上。
据我所知,鲁迅和博尔赫斯是我们文学里思维清晰和思维敏捷的象征,前者犹如山脉隆出地表,后者则像是河流陷入了进去,这两个人都指出了思维的一目了然,同时也展示了思维存在的两个不同方式。一个是文学里令人战栗的白昼,另一个是文学里使人不安的夜晚;前者是战士,后者是梦想家。这里选择的《孔乙己》和《南方》,都是叙述上惜墨如金的典范,都是文学中精瘦如骨的形象。在《孔乙己》里,鲁迅省略了孔乙已最初几次来到酒店的描述,当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鲁迅才开始写他是如何走来的。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责任,当孔乙己双腿健全时,可以忽视他来到的方式,然而当他腿断了,就不能回避。于是,我们读到了文学叙述中的绝唱。“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先是声音传来,然后才见着人,这样的叙述已经不同凡响,当“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钱后,令人战栗的描述出现了,鲁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话,“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热爱鲁迅的理由,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摘自《温暖的旅程》,余华文。)
谈及短篇小说,古今中外都有大师在此领域留下不朽的声音。有时候我觉得童话作家的原始动机是为孩子们上床入睡而写作,而短篇小说就像针对成年人的夜间故事,最好是在灯下读,最好是每天入睡前读一篇,玩味三五分钟,或者被感动,或者会心一笑,或者怅怅然的,如有骨鲠在喉,如果读出来这样的味道,说明这短暂的阅读时间都没有浪费,培养这样的习惯使一天的生活始于平庸而终止于辉煌,多么好!
当然前提是有那么多好的短篇可以放在枕边。
张爱玲是这个选集里唯一的一位汉语作家,需要澄清的是我并不认为她是在国产短篇小说创作中唯一青史留名者,我选《鸿鸾禧》,是因为这篇作品极具中国文学的腔调,简约的白话,处处精妙挑剔,一个比喻,都像李白吟诗一般煞费苦心。就像此篇中两个待字闺中的小姑子二乔和四美,她们为哥嫂的婚礼精心挑选行头,但张爱玲说,虽然各人都认为在婚礼中是最吃重的角色,但“对于二乔和四美,(新娘子)玉清是银幕上最后映出的雪白的‘完’字,而她们则是精彩的下期佳片预告。”张爱玲小说最厉害的就是这样那样聪明机智的比喻,我一直觉得这样的作品是标准中国造的东西,比诗歌随意,比白话严谨,在靠近小说的过程中成为了小说。……
(摘自《枕边的辉煌》,苏童文。)
我想一个好的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作家成熟后的产物。阅读这样一个短篇小说,可以感受到这个作家的独特性。就像通过一个细小的锁孔可以看到整个的房间,就像提取一个绵羊身体上的细胞,可以克隆出一匹绵羊。我想一个作家的成熟,应该是指一个作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而所谓的风格,应该是一个作家具有了自己的独特的、不混淆于他人的叙述腔调。这个独特的腔调,并不仅仅指语言,而是指他习惯选择的故事类型、他处理这个故事的方式、他叙述这个故事时运用的形式等等全部因素所营造出的那样一种独特的氛围。这种氛围或者像烟熏火燎的小酒馆,或者像烛光闪烁的咖啡屋,或者像吵吵嚷嚷的四川茶馆,或者像音乐缭绕的五星级饭店,或者像一条高速公路,像一个马车店,像一艘江轮,像一个候车室,像一个桑那浴室……总之是应该与众不同。即便让两个成熟作家讲述同一个故事,营造出的氛围也决不会相同。
第一次从家兄的语文课本上读到鲁迅的《铸剑》时,我还是一个比较纯洁的少年。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到浑身发冷,心里满是惊悚。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气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我在桥梁工地上给铁匠师傅拉风箱当学徒时,看到钢铁在炉火中由红变白、由白变青,就联想到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后来我到公社屠宰组里当小伙计,看到汤锅里翻滚着的猪头,就联想到了那三颗追逐啄咬的人头。一旦进入了这种联想,我就感到现实生活离我很远,我在我想象出的黑衣人的歌唱声中忘乎所以,我经常不由自主地大声歌唱: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前面是鲁迅的原文;后边是我的创造——呜哩哇啦嘻哩吗呼。长大之后,重读过多少次《铸剑》已经记不清了,但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我知道我成不了眉间尺,因为我是个怕死的懦夫,不可能像眉间尺那样因为黑衣人的一言之诺就将自己的脑袋砍下来。……(摘自《锁孔里的房间》,莫言文。)
基本上,当我空虚的时候,想要加倍空虚,我就读小说。在没有流行音乐安慰我们的时代,小说差不多是引导我脱离现实,耽于幻想的唯一东西,总能满足我精神上自我抚摩的愿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惊慌。我的情感发育是通过小说完成的,那使我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一个个瞬间超越了平凡的生活。总的来说,我读小说不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寻找教义,获得人生哲理指南什么的,正相反,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美好的东西在小说中往往被轻易毁灭,看得多了,便也怀疑现实。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体验一般来自阅读,习惯了,也觉得是难得的享受,又安全,进而觉得快乐是一种肤浅的情绪,尤其见不得那些宏大辉煌标榜胜利成功的叙事,觉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个人不是拼命挣扎,谁要你来激励?我不想变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美小说保护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无忧一帆风顺中也有机会心情暗淡,绝望,眼泪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觉得比别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时候,我还以为从小说中能发现人生的真相。
这就是我的阅读趣味,从小说中汲取堕落的勇气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话说的有点大,似乎又拿小说当先生当武器了,其实也不过是一个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来打个电话。
这里选的十个短篇小说都是曾令我有所感的。识者可以看出我的偏好,也无非是殇情和调侃两类,《莺莺传》《白娘子永镇雷峰塔》《驿站长》《献给爱丝美的故事》《忧国》可算殇情,《没有毛发的墨西哥人》《刎颈之交》《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采薇》《他们不是你丈夫》大都是调侃,卡佛略微正经一点,博尔赫斯玩的比较深。
调侃,是一种很重要的文学风格,现在我终于有机会证明这一点了。欧·亨利就不必多说了,这老先生是专门幽默的,小说连起来也可拍很长的情景喜剧。《刎颈之交》相当于咱们这儿的“两肋插刀”,都说的是男人间的一种神话,我叫“流氓假仗义”。其实你早该发现调侃的绝好对象是什么,都是那吹得很大的东西。……
(摘自《他们曾使我空虚》,王朔文。)